在两口子结婚过日子的这段时间里,要是其中一方不知道的债务,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就好比说啊,要是这债务压根没用到家里的柴米油盐、没用于一起做生意或者搞生产经营啥的,而且另外那一方也没在借条或者其他写着债务的东西上签过字,也没明确表示过认可,那通常就可以认定这是个人的债务了,得由借钱的那一方自己一个人扛着。
不过,如果有特别确凿的证据能证明这债务是用来夫妻一起过日子的,就像买个大冰箱、大电视之类的家庭大件物品,就算另外那一方一开始不知道,也有很大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的债务,那这时候两口子就得一起承担了。
所以啊,最重要的就是得好好审查这债务到底是用来干啥的,还有另外那一方有没有和借钱的人一起去借这个债的意思之类的这些因素。总而言之,得把各个方面的情况都综合起来考虑,这样才能准确地认定在婚姻存续期间,那一方不知道的债务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就像是法官断案一样,得把这些细节都弄清楚了,才能给出一个公平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