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保期内
1.联系开发商,明确告知其房屋楼顶漏水情况,要求其按照规定履行保修义务。
2.若开发商拖延或拒绝保修,收集相关证据(如漏水照片、与开发商沟通记录等),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投诉,请求监管部门介入处理。
3.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其承担维修责任以及因漏水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二)过质保期
1.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提出使用申请,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申请使用该资金进行楼顶维修。
2.若没有维修资金或资金不足,相关业主需按各自专有部分面积分摊维修费用,可共同协商费用缴纳及维修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