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遗留的房子,倘若没有立下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姐妹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会平均分配遗产。不过,要是有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就可以多分得一些。而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如果不尽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就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老人立下了遗嘱,并且明确将房子指定给某一个姐妹来继承,那么就必须按照遗嘱来执行,其他的姐妹是没有权利继承这房子的。
在实际的处理过程中,首先可以大家一起协商,确定好继承的方式和各自应得的份额。要是协商不下来,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依据具体的情况作出判决。这里要特别注意,不同的地区,在法律规定方面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