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自建房买卖价格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可自主确定,但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人员出售可能致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且价格明显不合理时受损害方可行使撤销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自建房,在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下,价格可自行协商,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然而,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禁止向非本集体成员流转。所以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尤其是城镇居民出售自建房,即便约定了价格,合同也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此外,若交易价格明显不合理、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行使撤销权。如果您在自建房买卖价格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