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国有土地占用补偿,企业要明确自身可获补偿项目,包括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补偿、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补偿、搬迁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对于停产停业损失,要提供经营效益等相关材料以争取合理补偿。
(二)若是集体土地占用,企业除关注类似国有土地的补偿外,对于土地补偿费中自身对土地改良的投入,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争取补偿。
(三)企业在征收过程中积极配合工作,同时要求对方公示补偿标准和计算方式,保障自身知情权。
(四)若对补偿不满意,及时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