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之前得按照法律规定把拖欠的工资还清。要是企业没进行清算就直接注销了,那股东或者清算义务人可能就得承担起清偿的责任。
一开始,可以试着跟企业原来的负责人或者清算组联系,让他们把工资给支付了。要是商量之后没有结果,那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责令企业支付工资,还能对企业进行处罚。
劳动者还能够去申请劳动仲裁,把企业以及相关的责任主体当作被申请人,通过仲裁来确定工资的具体数额还有支付责任。要是对仲裁的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是企业注销之后才发现还有工资没给,那就可以把企业股东、清算组成员等列为被告,要求他们在没有依法清算的范围之内对工资债务承担责任。重要的是要尽快采取行动,通过合法的途径去维护自己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比如先去和企业相关方沟通,沟通不成找劳动监察部门,还可以申请仲裁,仲裁不行就起诉,注销后发现问题也有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总之要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