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一方受赠的房子,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赠与这种情况,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只是赠与一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套房产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要是没有明确说明仅赠与一方,那就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举例来说,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并赠与夫妻二人,而且没有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见,婚内赠与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就在于赠与人有没有明确的赠与指向。也就是说,如果赠与人在赠与房子时,清楚表明是只给夫妻中的某一方,那房子就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没有这种明确指向,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