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的,按合同约定执行,但约定不能过分偏离造成的损失。若违约方觉得约定过高,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降低;若守约方认为约定过低,可请求增加。
(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若为逾期付款,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违约金;若为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按照逾期交付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