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决:劳动者发现工资少发,先和用人单位沟通,问清少发原因并要求补发,同时保留协商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二)投诉: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前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材料,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劳动监察部门会调查并责令单位改正。
(三)仲裁: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四)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