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屋是一方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另一方无需争取分割该房屋,因为这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二)若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另一方可以收集婚后共同还贷的证据,要求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三)若房屋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双方可先友好协商分割方式,比如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获得房屋一方要承担剩余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