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员工辞职分两种情况,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试用期提前三日)单位辞职无补偿;因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辞职,仲裁可获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劳动合同法》,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辞职,这是员工的法定权利,无需单位批准,到期劳动关系自动解除,这种正常的离职方式单位无需给予补偿。而当单位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时,员工辞职即便单位不批,在仲裁时也能获得经济补偿。补偿按照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大家在辞职过程中遇到类似法律问题,不清楚自身权益和应对方法,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