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律师有无授权及授权范围。当事人应在委托律师时签订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事项和范围,日常与律师沟通时也需再次确认,防止律师越权签字。
(二)定期与律师沟通案件进展。及时了解律师在案件中的行为,包括是否有代签字的情况,确保签字行为在授权范围内。
(三)若发现律师无权代签或超越授权范围签字,当事人应及时主张签字无效。若造成损失,可要求律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