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车子在还贷期离婚时,法院会依车辆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信息等因素判决,如为共同财产所购先协商,协商不成车辆归一方,获车方补偿另一方并承担剩余贷款;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车辆归购买方,购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夫妻财产的分割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当车子处于还贷期且面临离婚分割时,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方式。若车辆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这体现了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共同投入,所以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归属和贷款承担,若协商无果,法院从便于管理使用等角度出发将车辆判归一方,同时为保障另一方权益,获车方需对另一方在婚姻期间共同还贷及车辆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剩余贷款也由其继续偿还。若车辆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虽然车辆所有权原则上归购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双方共同付出的结果,所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如果您在离婚涉及车辆分割等法律问题上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