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 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 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 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条文注解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 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 诉讼离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