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完成或部分完成委托事务,委托人依约支付报酬是其基本义务。这体现了合同的对等性和公平性,保障了行纪人的合法权益。
(2)当委托人不支付报酬时,行纪人有多种权利可以行使。留置权是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在委托人逾期不支付且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行纪人可以对委托物进行留置。
(3)协商与催告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行纪人先与委托人沟通明确报酬及支付时间,协商不成再书面催告,给予委托人一定的改正机会。
(4)若催告后仍不支付,行纪人可通过起诉维护权益,要求支付报酬和逾期利息,借助法律强制力保障自身利益。
提醒:
行纪人行使留置权要注意是否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