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对房产归属和补偿方式达成一致约定。
(二)协商不成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进行均等分割。
(三)在均等分割基础上,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若一方抚养子女,可适当多分房产。
(四)考量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如购房款出资、装修投入等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五)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对该方少分或不分房产。
(六)若房产有贷款未还清,获得房产的一方承担后面还贷责任,并补偿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