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注意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避免逾期无法申请。
(二)申请时要提前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确保材料齐全。
(三)若认定为工伤,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且拒不支付赔偿费用,职工可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