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起诉书通常是由人民法院负责送达给被告人。法院会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多种方式来确保被告人能收到起诉书副本。其中直接送达是最常用的,就是直接把起诉书交到被告人本人手上。要是被告人拒绝接收,那就可以采用留置送达。委托其他法院进行送达的方式叫委托送达。通过邮政寄送起诉书的是邮寄送达。转交送达适用于特定的一些对象。而公告送达是针对被告人下落不明等特殊情况。这些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方式,目的都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让被告人清楚知道被指控的内容,这样他们就能准备辩护。整个送达过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就是为了保证司法程序能够公平、合法并且规范地运行。比如在一个具体案件中,法院采用直接送达方式,将起诉书及时准确地交给了被告人,使得被告人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指控详情,为后续的辩护做好准备,充分体现了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和对被告人权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