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仔细检查材料完整性
对仲裁申请书进行检查,确认双方信息准确无误,仲裁请求明确合理,事实理由清晰完整。逐一核对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伤相关材料以及其他证据材料是否齐全。
(二)材料规范整理
将各类材料按照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伤相关材料、其他证据材料的顺序依次整理,并准备好材料的复印件,以备仲裁委员会留存。
(三)选择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
了解当地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选择对该工伤劳动仲裁案件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