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不同情形下的拘留时长:一般情况,公安机关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检察院7日内决定,拘留最长10日;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时间延长1至4日,拘留最长14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时间延长至30日,拘留最长37日。
(二)明确最终结果判定:是否构成盗窃罪及量刑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和证据审判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