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注销时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时要说明债权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申报期内清算组不得清偿,有争议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公司注销进入清算程序后,清算组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义务,需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书的应在三十日内、未接到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申报债权。申报时说明债权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是为了确保债权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便清算组进行登记和审查。在申报期间禁止清算组对债权人清偿,是为了保障所有债权人公平受偿。若债权存在争议,协商或诉讼是合理的解决途径。如果大家在公司注销债权申报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