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出现特定情形时应停止享有工伤保险待遇,这是保障工伤保险制度公平有效运行的必要举措。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工伤保险是为保障工伤职工基本生活,当工伤职工情况改变不再符合享受条件,如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死亡或就业,就不应再享受待遇。
解决措施:相关部门应及时掌握职工情况变化,核实后停止待遇发放。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伤残等级和待遇的依据,工伤职工无正当理由拒绝,无法确定待遇,应停止享受。
解决措施:向职工充分说明鉴定意义,多次沟通仍拒绝则依规停止待遇。
3.拒绝治疗:工伤保险目的是促进职工康复,无正当理由拒绝治疗,不利于恢复劳动能力且违背制度宗旨,应停止待遇。
解决措施:了解职工拒绝原因,进行劝导,若仍拒绝则停止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