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自身情况符合申请条件,房屋被强拆属于情况紧急且会造成难以弥补损害的情形,可考虑申请诉前保全。
(二)准备好相关担保,因为不提供担保,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
(三)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四)法院接受申请后,需等待裁定结果,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会立即执行。
(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