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工伤停工留薪期,职工应及时与单位沟通,明确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构成和发放方式,确保单位按月足额支付正常工作期间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在内的工资福利。
(二)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应第一时间告知单位安排护理。若单位未安排,收集好相关护理花费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
(三)因工伤需安装辅助器具,要尽快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获批后按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取费用。
(四)治疗工伤时,留意医疗费用是否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符合的让单位协助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