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月工资基数:先查看劳动合同,若有约定,按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若劳动合同无约定,看集体合同有无约定加班工资基数,有则按集体合同约定确定;若两者都无约定,就按照劳动者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二)判断加班类型并计算:
1.工作日加班,按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天数×150%×加班天数计算。
2.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用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天数×200%×加班天数计算。
3.法定休假日加班,按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天数×300%×加班天数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