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违反禁止令、再次犯罪或存在漏罪情况,防止司法机关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或重新审判。
(二)对于附带民事诉讼未处理完毕的情况,当事人要积极参与后续民事赔偿等事项的处理,按照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