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装电梯过程中部分业主拒不签字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首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加装电梯属于改建建筑物附属设施,通常需要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的双过四分之三业主同意。口头表态但拒绝签字的情况确实会给程序推进带来困难。从法律效力来说,口头承诺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很难作为正式表决依据。建议您可以:1. 通过业主会议记录、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口头同意的证据
2. 再次与相关业主沟通,说明签字只是程序要求,不会影响其权益
3. 必要时可请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介入协调如果确实无法取得签字,建议先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保留好沟通记录。实在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诉讼成本较高,建议优先通过协商方式处理。需要具体了解您所在小区的表决情况和当地加装电梯政策,才能给出更有针对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