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定金协议书
甲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预订方):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
证号: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预订 区 街(路) 号《》项目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 元/㎡,总房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 ),乙方采取[一次性][分期][按揭] 方式付款。具体付款约定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细则为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单价应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为准。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天。
即乙方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前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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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预订期,乙方未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视为乙方已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已交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因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第七条 其他约定 。
第八条 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