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罪犯或其亲属、监护人要申请监外执行,需准备充分。对于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的,要获取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开具的证明文件;若是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准备好相关医学证明;生活不能自理的,要有相关鉴定证明。
(二)向执行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申请监外执行的理由,并附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三)等待执行机关审核,若审核认为符合条件,会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