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房屋赠与书属于重要的法律文书,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通常需要符合严格的形式要求。关于您提到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1. 公证处制作的赠与文书,只要加盖了公证处的公章和公证员签名章,即使赠与人只盖私章未按手印,在形式上也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公证程序本身已经对文书真实性进行了审查确认。2. 但实务中建议最好同时具备签名和手印。因为根据《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文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捺指印。如果仅有印章,一旦发生争议,对方可能质疑印章真实性。3. 特别提醒:如果是农村地区或涉及老年人赠与,法院对仅有印章的文书审查会更严格。因为可能存在被他人代盖印章的风险。建议您可以:
- 先向公证处核实当时存档的文书原件情况
- 如果可能,建议补办按手印手续
- 同时注意收集其他辅助证据(如赠与时的见证人、转账记录等)如果已经发生纠纷,可以持公证书向法院主张效力,但要做好笔迹鉴定等准备。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