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应直接排除,无证据效力;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平时,需补正或合理解释,否则排除。当事人等可申请法院排除非法证据,法院审查有疑问会调查,确认或不能排除非法收集情形的证据应排除。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这类言词证据,因其严重违反程序正义,直接丧失证据效力,予以排除。而不符合法定程序收集的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若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平,要先看能否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若不能则排除。实践中,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法院会根据情况审查和调查。这体现了法律对非法取证行为的严格规制,保障司法程序的公平性和证据的合法性。如果大家在遇到涉及非法取证证据效力的法律问题时,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