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税法规定,房屋租赁交易中出租方作为收入取得方,是法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应当由出租方开具发票并承担相应税费。但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税费承担方式。只要合同明确约定税费由承租方承担这样的条款,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这种约定是有效的。不过需要注意:1. 虽然税费实际由你们承担,但发票仍必须以出租方名义开具
2. 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出租方应配合开具正规发票,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3. 这种约定可能导致你们实际支出超过8万元,需要做好成本核算建议你们:
1. 检查现有合同是否明确约定了税费承担条款
2. 保留好所有付款凭证和发票
3. 如果尚未签约,可以在谈判时争取更合理的税费分担方式这种做法在商业租赁中比较常见,只要双方自愿且合同约定明确,一般不存在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