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财物被侵占,可先尝试与侵占人友好协商,要求其返还财物。若财物有损坏,还可要求赔偿损失。
(二)若协商无果,在民事上,要收集财物所有权证明、占有情况等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求为返还原物和赔偿损失。
(三)若侵占人行为符合侵占罪构成要件,即非法占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被害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还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