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工伤医疗费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承担;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支付待遇,不支付则基金先行支付再追偿;因第三人致工伤,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时,基金先行支付后追偿。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其有责任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这是保障职工权益的体现。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向用人单位追偿,这避免了职工因单位责任无法获得救治。另外,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费用或无法确定时,基金先行支付后向第三人追偿,保障了职工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如果在工伤医疗费等相关方面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