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私企存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交易记录、聊天记录、财务报表等,这些证据能帮助公安机关更快速准确地了解情况。
(二)向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详细清晰地说明案件情况,包括涉及人员、时间、地点、大致经过等信息。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自己所知道的情况和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平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