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购买房屋合同丢失分三种情况处理,未做预售登记前丢失与开发商重新签合同;已做完预售登记未办银行按揭,登报声明作废后重新签合同并做预售登记;已做完预售登记且办了银行按揭,除上述步骤外还需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合同。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购房合同丢失并不意味着双方的购房交易关系不存在。在未做预售登记前,合同丢失可直接和开发商协商重新签订,因为此时合同尚未在相关部门备案,操作相对简单。做完预售登记但未办银行按揭时,登报声明作废是为了避免原合同被他人不当利用,之后重新签订合同并做预售登记可恢复合法有效的购房凭证。已做完预售登记且办了银行按揭的情况,因涉及银行贷款,所以还需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合同。建议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并保留好相关凭证,以免后续产生纠纷。如果对购房合同丢失后的处理流程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