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下厂车摔倒,以下条件下可能认定为工伤:
- 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
- 合理时间:包括正常的上下班时间,如果因加班等情况导致上下班时间延长,在延长的时间段内下厂车也属于合理时间。
- 合理路线:从厂车停车点到工作场所或者从工作场所到厂车停车点的路线是合理路线,如果在途中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需的活动,比如去厂内指定的存放个人物品处等,也在合理路线范围内。
- 因特定事故导致摔倒且非本人主要责任
- 交通事故:如果下厂车时,因厂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导致自己摔倒受伤,并且在该交通事故中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可认定为工伤。
-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若厂车与这些交通工具发生事故致使摔倒,且本人无主要责任,同样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 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时摔倒:下厂车后,如果是在前往更衣室更换工作服、前往指定地点存放工具等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过程中摔倒,即使不是因为交通事故等原因,也可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