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原合同解除重新签订不合理,对企业有利。原因如下:
1、解除合同,离职证明,即为你自动离职,如果你后面因被企业炒掉,那么企业就不用赔偿你离职前工作这段时间的经济赔偿金,即我们说的遣散费,入职一年可以补一个月工资,你可以算下;
2、自动离职,那么你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又重新计算。我们是可以按照工作年限的增加,企业要相对提薪的,解除合同后再签,就等于重新入职了;
3、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有规定,除非是员工提出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然只要你工作满10年,就转成无固定劳动合同,这个更有保障;
4、社保方面也好像有影响,这个我不熟悉,不乱说。综上,建议你不要解除合同重签,而是选择续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