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来说,自然人死亡后,其生前签署的合同效力主要取决于合同性质和权利义务是否具有人身专属性。如果是普通的财产性合同(比如房屋买卖、借款等),合同效力不会因一方死亡而自动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可以选择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比如《民法典》第1122条就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合同债权债务。但如果是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合同(比如演出合同、委托合同等),因为这类合同与当事人个人能力、身份等密切相关,一方死亡后合同一般会终止。建议您可以先明确具体是什么类型的合同,以及合同是否约定了当事人死亡后的处理条款。如果有合同文本,最好能提供给我们具体看看条款内容,这样可以给出更有针对性的分析。另外,继承人如果对合同有异议,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的3年内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