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虽然对方车牌和保险在北京,但交通事故诉讼一般由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我帮您分析一下:首先,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您可以选择在事故发生地起诉,也可以选择到北京起诉(因为对方住所地在北京)。但实务中建议优先考虑在事故发生地起诉,原因有三点:
1. 事故现场证据、责任认定等都在当地,调查取证更方便;
2. 当地法院对赔偿标准的把握更准确;
3. 对您来说诉讼成本相对较低。如果对方在北京有固定住所或财产,您也可以考虑在北京起诉,这样将来执行可能更方便。但要注意北京的生活成本和诉讼成本较高。建议您先收集好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车辆信息、保险单等证据。如果对方保险公司在北京,可以尝试先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以带着材料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