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职工工伤住院费用符合相关标准的,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应配合提供所需材料以便顺利报销。
(二)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住院费用,若单位拒绝,职工可先行垫付。
(三)职工先行垫付费用后,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之后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四)当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责任时,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进行诉讼来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