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且未支付报酬时,劳动者应留意自身权益状况,若知晓该情况就需关注仲裁时效。
(二)若处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年休假工资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可随时申请仲裁。
(三)当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务必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四)劳动者要注重收集相关证据,协助确定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时间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