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单位构成劳务关系,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二)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部分地区可认定为劳动关系,按工伤赔偿。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赔偿,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若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赔偿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若单位未缴工伤保险,相关费用由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