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工伤认定情况
若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
(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时,应做劳动能力鉴定。
(三)确定工伤待遇及支付方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大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则由单位承担。
(四)协商赔偿事宜
与单位就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五)提起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