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有权推进评估程序。若被告不配合,法院可依职权采取强制开启房门等合理方式,保障评估机构实地查勘。
(二)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即便被告不配合,评估机构可依据相关资料及现场能查勘到的部分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
(三)被告承担不利后果。因被告不配合导致无法全面评估房屋情况,后续若评估结果对其不利,责任需自行承担。
(四)法院依法执行房屋处置。在后续执行环节,法院可根据评估报告依法处置房屋,被告不配合不影响执行。被告应积极配合司法程序,避免权益受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对房屋进行评估等执行程序属于司法程序,被告有配合的义务,不配合可能面临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