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工地受伤,要及时敦促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行准备好相关材料直接申请。
(三)申请时务必准备齐全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四)等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和认定,期间保持关注进度。若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