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工伤保险待遇争议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若对裁决不服,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若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适用法律错误、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等情形,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院申请撤销裁决。
(三)相关主体要注意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是分项计算数额之和来判断是否超过标准。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