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用计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确定,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以原工资福利为准,由所在单位每月支付。
(三)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一级至十级分别对应27、25、23、21、18、16、13、11、9、7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伤残津贴方面,一级至四级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五级、六级难以安排工作的,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
(五)丧葬补助金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