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部行政行为。
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3、外部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对社会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作出的行政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做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的法律效力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