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老板协商,直接沟通让其支付工资,简单直接。
(二)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其能责令老板限期支付,逾期还可责令加付赔偿金。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若老板出具了欠条,可直接凭欠条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